2007年,喜欢上了个女孩,同事。追!

千方百计女孩无动于衷,各种蠢方法都用尽了,加上追求者众多,始终杀不出一条血路,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!

嗯嗯……

最后让我发现了件事情,原来女孩喜欢看鬼故事,记得女孩看的那本书名叫『毛鸡蛋』。

(干!是三小?毛鸡蛋比较贴切的说法应该是奇异果吧??)

为了投其所好,我脑袋里灵光乍现,想说不如就亲手写本鬼故事送给女孩,那样不就更有诚意吗,女孩势必为我的举动而奔溃不已……

(唉,果然有够天真烂漫)

于是开始着手写了人生中第一部鬼故事,噢,对不起,不是一本,而是一套,超级无敌自信的。

费时一年,洋洋洒洒,打底也有百万个字数吧,也不知用了我多少支笔跟精力,完完全全的就是手写。

只是,一年,可以发生的事太多太多……

女孩对我熬夜耕耘的鬼故事不屑一顾,完全没有一丝好奇,更没有一丝感动。

间中,脑袋也许受到邪灵的侵入,只因我又再做了件愚蠢的事,将小说重新修订一番,将不合情理又瞎掰的部分强势疏通。

(那个时候送书给女孩的意愿已经灰飞烟灭,只是不想对不起我书中的各个角色)

我的那套鬼故事——『鬼行天下』。

故事写完,大概就三年吧,女孩最后当然没有跟我走在一起。我没有欲哭无泪的感觉,只是有些落寞惆怅……

然后,咱们各分东西。

三年后又一次的再度相遇,女孩依旧没有男朋友,我也依然单身,看似美好的电影情节,却又谱出一段无言的结局……

话说这一次的相遇,两人都比从前成熟了不少,谈话间再也毫无芥蒂。我于是又再旧事重提,再度表白,当然又提起了我为她绞尽脑汁而写的故事。这一次女孩表示想看,我于是立马飙回家拿了『鬼行天下第一册』,心想终于能够凭借这本书而拉进彼此的关系,月老果然都不是瞎的,心情是即兴奋又期待。

三天后是个晴天……晴天霹雳。

女孩将书还给了我,事缘我的字体过于潦草,她无法看懂!囧。

然后女孩还有点爱心的鼓励我,说她很佩服我的毅力,居然能够手写一套这样的故事,如果能够用键盘敲出来就更加理想云云…..

够了,我当时心里是这么想的,我已为她默默付出了三年,我知道如果要将之敲入电脑里,一年绝对搞不定。然而那不是我所担心的,我担心的是,我们会不会因为这样而最终走在一起?

宁缺勿滥!

那是另一个我坚定铿锵而又带点乏力的声音。

女孩并没有表示愿意跟我共同完成这套书的意愿,比较理想的做法是,我唸她敲,反正我的字也只有我自己看的明,这样就能更亲密的拉近彼此间的距离。

月老也许并没瞎,瞎的是我的一厢情愿吧。

表面看她并没有抗拒我的意思,甚至明示我大胆追求,但实则要见一次面要提早预约,一个月未必见的到一次,然后接连迎向深不见底的爽约。

 

别了,女孩……

珍重,BYE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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